魯凱族服飾的式樣以及色彩,與排灣族大同小異,但以百合花飾的佩戴最為特殊。
魯凱族以百合花為族群精神的標誌,百合花甚至於代表了部落社會的秩序與倫理。
野生的台灣百合花(巴里樣阿賴)分布全島,在南部山區盛開于春夏季節,外觀潔白高雅。所以從古以來,住在台灣南區的魯凱族與排灣族將其作為飾物佩戴,並賦與佩飾男女性格上不同的象徵內涵。
百合花的佩戴就男子而言是狩獵功蹟、英勇、能力的表徵,代表善於狩獵的勇士。
魯凱男子必須獵到一定數量的的山豬(有謂五頭,有謂六頭)才可以佩戴百合花。
但須邀全村頭目和所有獵人、長老在場,以饗宴方式進行,而蘊含有英勇與能力的象徵,與其他花草、鷹羽、獸牙作成的頭上飾物相輝映。(簡榮聰〈魯凱族百合花飾文化〉)
佩帶百合花飾對女子而言是良好婦德操守之標誌,百合花代表了女子婚前純潔、堅貞的象徵,一位純潔保持貞節的魯凱族女子如果經過一位男子的提親儀式,便有資格佩戴一層百合花飾。
在婚前如果發生親密關係,該女子就沒有資格配戴百合花。因此,魯凱族女性佩戴百合花飾表示具有良好婦德與操守。
百合花被魯凱族人視為純潔、堅貞的象徵,常直接摘下來當作飾物。通常有兩種戴法:其一是將整朵花插綴在頭上,稱為「頭飾」;另一種是只露出花瓣尖端夾在頭巾下方呈排狀,稱為「額飾」。(林惺嶽〈魯凱少女百合頭上插〉)「頭飾」是指將盛開或半開的百合花連枝插豎在髮上或頭巾縫中。
魯凱族是有階級意識的部落,在魯凱族的禮俗裡,百合花飾的佩帶方法與位置,也因階級而涵備貴族與平民之區別與典型人格的理想,頭目階級的貴族百合花心可以向正前方,平民只能側簪朝向兩側。因此,我們很容易從百合花的佩戴方式看出一個人的階級。
而且,一個完整的具象徵意義的「百合花額飾」,必須是百合花中間夾取一種稱為「金鳳花」(番蝴蝶)的紅色花朵:這種百合花心夾上紅花的裝飾,魯凱族稱為Lalak原意為「小孩」之意,可能「具有婦德具生產能力」的象徵意涵。(簡榮聰〈魯凱族百合花飾文化〉)
這種完整的具象徵意義的「百合花額飾」,他們稱為Tukipi,此種文物和一般百合花不同,在一般百合花盛開的時節,任何女子無論有無花權皆可佩帶;如果白百合花夾紅金鳳花的Tukipi額飾,就一定得透過正式的儀式訴求程序,得到佩戴花權之准許,否則,一般非頭目的平民女子並無佩戴花權的資格。(見同上)
頭戴百合花飾是貴族女子的專利,一般平民女子戴百合花飾要透過各種儀式的手段方可配戴百合花,這些儀式包括購買Kialidao、結婚Maludaludang、結親Muapalapalang與絕拜Tuatalaki等方法,才有用百合花當頭飾的權利。
向貴族「買花」,到現在為止戴百合花飾的儀式仍然是魯凱族女子生命禮儀中重要的一環。目前百合花飾的傳統「買花權」交換儀式已經式微。
至於平民向貴族「買花」,則必須備齊了小米、檳榔、豬肉等貢禮,此儀通常在少年成長的階級。
依魯凱族的傳統文化,貴族階層頭目原始具有「象徵裝飾特權」(刺黥權、百合花飾權、飾服權、名制權),而平民子女如想佩帶百合花飾,則須辦理「買戴百合花飾」的儀式,歷經殺豬、送禮與宴客、跳舞等行為,向大頭目、村內重要頭目申請(近年改為聯合繳交禮金方式),就有資格佩戴第一層百合花,等到她們正式結婚時又可戴上第二層,過去最多可戴至五、六層。總之,女子所戴百合花飾層數與其家庭所舉行的儀式次數成正比,同時,還涵帶著濃厚的道德規範與意義,成為社會制約的實體表徵。(簡榮聰〈魯凱族百合花飾文化〉)
百合花是魯凱族的族花,百合花飾有神聖、高貴、聖潔之意。百合花在魯凱人的心中,精神層次超過視覺上的美感,族人都拿來做冠冕和獎賞用,只有勇士和守節的女人,才可以配戴。
現今族人也利用現代的白色紙材剪成花瓣的形狀,再以紅線串連起來(紅線代表百合花當中的花蕊),掛在額前,是另一種人造的百合花意象。
近來來,由於民主社會的發展,追求時尚的結果,頭飾圖案更趨繁複誇張,完全不受社會階層的限制,百合花飾的裝扮,雖也保持價值觀的評斷,但一般而言,儀禮慶典時除了少數老年人、守喪者有佩戴花飾之禁忌外,其他無論是否已婚的婦女,或襁褓小女孩,也都配戴著皎潔的百花飾。(簡榮聰〈魯凱族百合花飾文化〉)。
趙惠群〈雲豹子民不做失根的百合〉一文載有「百合聚落的由來」:
太古時代,大武山上有位女神因讚嘆春天百合的純潔美麗,感動落淚,淚水滴在百合花瓣上,跟著花朵裡便誕生了魯凱人的祖先,因此魯凱的聚落也有人說是「百合聚落」。
本則故事謂魯凱族的創生始祖是女神的眼淚滴落在百合花瓣上,誕生了魯凱族的祖先。
魯凱族用百合花當頭飾的傳統,和他們遷徙與分佈也有密切的關係。如果將百合花視為魯凱族文化的核心,可以相當清楚的分別各地區次文化的差異。大致來說,百合花頭飾的核心區域,包括霧台鄉境內的六個魯凱族村落,核心外的區域包括臺東縣的大南群及下三社群。簡單的說,百合花頭飾主要流行於高海拔的魯凱族傳統居地。而從核心內到核心外,以百合花當頭飾的傳統,逐漸減弱,這種現象反映了魯凱族的傳統文化因為族群遷徙等因素,逐漸有了完全不同的面貌。例如大南群的許多魯凱族人是近代才開始恢復以百合花當頭飾的傳統。(台灣省原住民文化園區出版《發展中的台灣原住民》)
台灣原住民各族對於過去傳統的一些文化,都有其特殊的空間環境的配合才可形成,例如魯凱族男子要有英勇的戰功,才可以配戴百合花,而女性要配戴百合花的條件更是嚴格。
但是,以現代的時空流變而言,一些傳統服飾的配戴與傳統的約束力已不再那麼強烈。
以霧台鄉為例,每個村落對於傳統飾物的配戴,還是有相當嚴格的規範。以女性配戴百合花為例,若是每一個女性都可以毫無條件的配戴百合花,那年輕女性,就會由於缺乏約束力,反而更不能維持百合花的精神。
古代的傳統婦女非常遵守婦道,這就是傳統的百合花頭飾具有相當的約束力量,使得婦女的行為符合傳統社會的規範。
但是如果今天開放任何婦女皆可無條件的配戴百合花,那傳統的約束力消失,婦女對於自己的貞德,便很難更加的珍惜,這對部落裡的倫理道德將是一個很大的傷害,所以仍以繼續維持傳統配戴百合花的儀式與規範,有其必要,如何維護百合花的精神,是一項很重要的課題。
在魯凱傳統的社會制度中,對於女性的規範相當繁多,例如在百合花配帶上就是以女性的行為是否檢點為依據,那麼若是男性在婚前有不檢點的行為時,或是在平日有犯罪行為時,是否也有一套懲罰的辦法呢?。
據盧正君先生謂:以前傳統的魯凱社會組織,主要是以男性為主,因此對於男性的私人行為,較少聽說有過什麼樣的處罰。但對於男性配戴百合花卻和女性一樣具有一套相當嚴格的評判標準,必須獵得五頭公的山豬,並且經過部落中頭目、長老及所有人的見證,另外還要宴請所有部落中的人,才可獲得配戴一朵百合花,若是不經過這樣的考驗,而隨意的自行配戴百合花,在部落舉行跳舞時,頭目、長老會當場拔掉其配戴的百合花。(盧正君〈魯凱族藝術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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